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集体建房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摘要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集体建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委托单位: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民委员会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

地块地理位置: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区

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6°10'48.73",北纬23°16'35.44"

地块面积:25793m2

地块四至情况:项目东北面和东南面为居民区,西南侧为金泽药业办公楼、普宁市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普宁大道,西侧相邻康美大道,隔康美大道为亚朵酒店及盈泰华府,西北侧为泷森汽修厂、鹏发汽车修理厂、协盛汽车修配贸易中心、车洁安汽车养护厂、制衣小作坊(仅涉及裁剪和缝制)等。

地块现状用途:农林用地和道路交通与设施用地

地块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需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 地块使用历史及现状

通过调查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卫星云图查阅可知,本场地的历史沿革及现状如下:

①2011年以前:项目地块一直属于泗竹埔村民委员会集体用地,为农林用地,主要种植地瓜和蔬菜。项目地块西北侧和东北侧为乡道,约占1700m2,东南侧有一条约85m的泥路供村民通行。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②2011年~2012年: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可知,2011年项目地块内西北侧中部建设一个约450m2的临时仓库,地面已做硬化,由泗竹埔村委会租给现凯尔旺建材老板作为仓库存放成品瓷砖使用。2011年—2012年,项目地块西北侧和东北侧为乡道,其余地块为农林用地,主要种植地瓜和蔬菜。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③2013年~2014年:2013年地块东北侧中部新建一个约1500m2临时仓库,2014年东北角建设一个约300m2临时仓库,均由泗竹埔村委会租给现凯尔旺建材老板作为仓库存放成品瓷砖使用,不从事工业生产。项目地块内除乡道外,为农林用地,主要种植地瓜和蔬菜。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④2015年~2017年:2015年盈泰华府项目部拆除地块西南侧相邻空地的临时建筑仓库,对其堆放场地进行地面清理,连同地块内西南角一并进行沙石填土,填土区域面积约210m2,深度约2m,填土量约420m3。地块其余位置用途无改变,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⑥2018年~2019年:项目地块不再进行种植,地块闲置。项目地块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⑦2020年:拆除项目地块中的所有临时成品陶瓷仓库,西北侧和东北侧分别有约120平方米和1400平方米原地块临时仓库拆除遗留的碎石块。同时,对地块进行围蔽,地块闲置。项目地块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⑧2021年~2023年:地块闲置。2022年起,地块东北侧陆续新建房屋,在本地块内东北侧临时堆放地基开挖土壤、砂石等,大部分已回填于房屋或用于修建房屋,遗留少量土壤及砂石堆放于地块东北侧。遗留深度为0.3~0.9m,平均深度约为0.6m,面积约为260m2,堆放量约156m3。2023年8月,地块的单元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普府函〔2023〕98号),地块被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同月,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区东片区单元规划》进行批后公示。

⑨2024年~至今:2024年2月地块西南侧相邻空地启动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在地块内西南侧临时停放了3辆旋挖机;同时,地块内新建一个配电箱,主要连接泗竹埔村的电线,临时供给相邻地块旋挖机和打桩机使用。至今地块其余区域为闲置状态,部分区域陆续进行清表平整。

综上所述,本场地历史至今均无任何工业企业入驻,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

三、 地块未来规划

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单元规划>的批复》(普府函〔2023〕98号)及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单元规划》批后公示(http://www.puning.gov.cn/jypnzrj/gkmlpt/content/0/791/post_791642.html#2289),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四、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项目组于2023年12月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于2024年3月进行了补充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结合项目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得出项目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田和道路,主要种植地瓜和蔬菜。地块西北侧和东北侧曾建设临时成品陶瓷仓库,现已拆除。西南侧相邻空地临时停放市政工程打桩机,有漏油现象,现场可闻及汽油味道。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未发现罐、槽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污染源,考虑到地块西南角历史上曾进行过沙石填土以及地块东北侧临时堆放遗留的少量地基土壤和沙石,在堆填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地块有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地块东南侧有一条约85m供村民通行的泥路,车辆进出地块可能存在机油的跑冒漏滴的情况,对项目地块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汽修厂,可能存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对该地块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布点采样监测。本次初步调查地块总面积为 25793m2,根据相关导则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并在地块外东南侧约600m空地和东侧约520m空地作为对照点,共设置2个对照点。初步取样阶段获取土壤样品 31个(包含2个对照点样品,不含质控样)。按照三角形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

根据地块初步调查采样检测结果可知,初步采样检测阶段地块内土壤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GB 36600 中 27 项基本项目)、SVOCs(GB 36600-2018 中 11 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等监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中浑浊度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可能原因为地块内原生土质原因造成,且浑浊度不作为毒理性指标,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不再对其进行详细关注,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可符合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的使用要求。

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不存在超标污染现象。地块符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 号)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新乡片东片区集体建房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可作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本阶段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七、不确定性分析

由于资料信息的有限性、污染识别的不确定性、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在自然过程作用下的迁移和转化、场地上人为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分布的扰动等不确定性因素,本报告不确定性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可获得的资料

本项目地块历史卫星图像来自奥维地图(软件),受限于地球卫星数据,本地块清晰的卫星影像图最早只可追溯到2011年,该时间之前的地块使用情况无法通过卫星图进行直观分析。本地块内部分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均不全或无法提供,现场调查时主要依靠相关受访人员回忆进行现场确认。因此,本报告中阐述的历史利用情况等可能与项目地块历史及当前活动实际情况稍有差异,导致对场地的判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2)污染识别的不确定性

污染识别应包括农用地阶段、现状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相邻地块迁移过来的污染物、污染物在环境介质变化产生的污染物等,本次地块现场为农林用地,附近居民曾在项目地块内种植农作物,地块西北侧和东北侧曾经建设临时成品陶瓷仓库,且地块西南侧已完成杂草清除,居民的种植行为、仓库的拆除活动及地块杂草的清除活动对地块土壤均会造成一定的扰动,故污染识别过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调查地块周边的相关资料,主要通过人员访谈和网络查询得到,环境影响相关资料不够完整,对污染识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环境变化因素:由于浅层地下水流向可能受季节、降雨量、附近地表水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故不排除地下水流向随着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若本地块水文条件发生变化,地块外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可能向本地块中迁移,同时会影响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因此,本次调查土壤与地下水分析结果仅代表特定时期地块内存在的特定情况,无法预料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将来的环境状况。

(4)本次场地调查过程中,由于地块历史曾涉及周边建筑仓库砂石土推填,推填过程无专人对地块进行管理,实际施工过程记录资料缺失,对地块的污染判断具有不确定性。

针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调查单位通过严格把控调查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确定性。本次调查通过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询、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地块周边企业工作多年的多位职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且向当地村委会和村委了解区域人群健康状况,详细分析了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以及相应的污染因子。本次调查过程通过上述措施,尽可能地减少了人为操作失误及信息偏差,为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及可信性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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